
公告日期:2025-04-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精创”或“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社会责任、外部影响、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研究与开发、合同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资金活动、采购、销售和收款、募集资金、研究与开发和信息披露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精创资讯(香港)有限公司、四方精创信息(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乐寻坊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四方精创(泰国)有限公司、北京四方融创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四方融创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在以下五个方面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体系: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
1、控制环境
(1)法人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并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最高权力、决策、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运作,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要经过专业委员会通过然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可以确保董事会在关键领域得到专业的支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履行其对股东的责任。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相关运营管理规定,从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人事与绩效管理、对外投资、研究与开发及其他事务管理等对公司总部层面,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的职责权限进行了划分。
公司通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福利制度等方案,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审议向董事会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提交的提案或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事项。
(2)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
公司在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内部控制基本组织框架基础上,设立了满足公司经
营管理所需要的职能机构,形成了与公司实际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各职能部门能够各司其职、有效配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3)内部审计
公司已按《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设审计部。公司依据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开展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业务,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质量的持续提升。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同时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审计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4)人力资源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战略,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的人力资源制度流程管理体系,制定了编制管理、招聘录用、入职及试用期、离职、考勤、薪酬福利、档案管理、员工培训发展等相关的制度,并严格执行,有效实施人力资源管理。
(5)企业文化
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始终视客户、员工、股东和社会为最重要的合作伙伴。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人才方针,实行“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严谨、细致、个性化的优质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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