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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2:19 股吧网页版
赛摩智能: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陈召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陈召强)

本人经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召强,男,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法
律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一级律师。江苏省第七批产业教授(法律硕士导师)、江苏省第五期“333 人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中华环保联合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资委员、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江苏省工商联执委、民革省委环资能源委委员、徐州市第十四、十五、十六届政协委员、徐州市工商联常委、徐州市企业风险管理促进会会长,徐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002 年 10
月至 2009 年 8 月,在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09 年 9 月至 2016 年 2
月,在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2016 年 3 月至今,在江苏青创律师事务所担任注册主任。2024 年 6 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
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4 年 5 月 13 日经赛摩智能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参加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无委托出席、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在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所担任委员会职务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就公司2024年度以下审议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提名委员 2024年05月 《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审查意 同意

会会议 13 日 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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