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9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受理阶段。
2、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8,546.53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与公司前期已披露的(2023)粤 03民终 32758 号案件(已判决,尚处于执行阶段)系基于同一事由引发的诉讼。本案件诉讼请求为要求公司及三家子公司对上述(2023)粤 03 民终 32758 号案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已根据(2023)粤 03 民终 32758 号案件判决结果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因此本案件不会额外增加公司预计负债,亦不会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因公司与孙才金等 7 名原告之间的股票解禁案((2023)粤 03 民终 32758 号)处于执行阶段,孙才金等6 名原告(为前案 7 原告中的部分主体)以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资金往来,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由,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清远市星徽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星徽”)等三家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号为(2025)粤 0305 民初 51906 号。6 名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以价值人民
币 8,546.53 万元为限,冻结清远星徽等三家子公司名下部分银行账户,实际冻结
人民币 3,999.63 万元,期限自 2025 年 9 月至 2026 年 9 月,不超过一年。
案件((2023)粤 03 民终 32758 号)的二审判决结果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执行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孙才金、朱佳佳、深圳市亿网众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广富云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富致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泽宝财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公司、深圳市星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华徽贸易有限公司、清远星徽。
(二)诉讼事实和理由
2024 年 12 月 30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 03 民终 32758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向孙才金等 7 原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案件尚处于执行阶段,孙才金等 6 名原告(为前案 7 原告中的部分主体)以公司与三家子公司存在资金往来,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由,要求清远星徽等三家子公司对(2023)粤 03 民终 32758 号案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诉讼请求
1、判决本案四位被告向原告连带清偿(2023)粤 03 民终 32758 号判决书判
决的赔偿款,暂计 8,546.53 万元;
2、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及担保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宝技术”)与孙才金等业绩承诺方之间存在多起诉讼案件,其中,公司作为被告的两个案件
((2023)粤 03 民终 32758 号、(2023)粤 03 民终 32756 号)已出具终审判决
结果,因存在关联案件,公司暂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全部给付义务,执行法院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上述两个案件的具体进展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9)。
2、子公司泽宝技术、深圳市丹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丹芽”)因涉及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案件均以单独诉讼公告或累计诉讼公告的形式披露,且已根据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法院对泽宝技术、深圳丹芽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泽宝技术与深圳丹芽不是公司主要经营主体。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97.0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2%,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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