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敏作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敏先生,197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2 年至 2009 年,担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并购咨询部经理;2009 年至 2012 年,担任美的集团海外战略部经理;2016 年至今,担任广东爱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至 2022 年任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至今任广州恺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至今任广州恺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至 2019 年任广州恺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至今任广州爱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至今任广州首联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至 2021 年任上海恺恪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至 2022 年任广州敏锦明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至 2021 年任广州市百晟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至今任广州市翼云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2 年至今任新余恺泰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2024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在公司每次召开会议前,收集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详细了解公司运作及经营情况,为会议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严格审议并表决每项议案。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同意票。2024年度,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2024 年度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 本报告
董事 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加董事 席次数 参加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陈敏 5 3 2 0 0 否
2、2024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3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
了会议。
3、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4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召开提名委员会。本人共参与 4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由本人出席。因非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本人未参与相关会议。
本人对出席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回避表决除外),没有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本人积极开展工作,审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流程、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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