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CAC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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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CAC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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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CAC 专项核查意见
CAC专字[2025]0742号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徽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CAC审字[2025]0351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星徽股份编制的后附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星徽股份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CAC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星徽股份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对分发的限制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星徽股份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 因此, 明细表可能不适用千其他用途。
CAC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CAC审字[2025]0351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天津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
CAC二0二五年四月二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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