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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9 18:10:18 股吧网页版
迈克生物: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9月29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公司总经理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公司依章程规定设置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
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总经理。

第七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公司高级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及董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总监、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可以指定职务代理人,但应明确代理范围和代理权限。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勤勉尽责、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和增值,处理好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及董事长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七)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八)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管理团队的培养,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管理的提升,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董事会、股东会同意,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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