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ST华铭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4002 债券简称:华铭定转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共 4 名,均为自然人股东,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299,6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本次解除限 售的股份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和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新增股份发行情 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韩智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9〕1583 号)核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或“华铭智能”)向韩智等 52 名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聚利科技”)原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
的聚利科技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10 月 8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股
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50,505,025 股,均为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25 日。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137,760,000 股增加至 188,265,025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二)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2023 年 10 月 16 日,因聚利科技未完成 2022 年度承诺净利润,本次交易的
业绩承诺方中韩智(包括其代韩伟补偿的股份)、吴亚光、张永全、曹莉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5,118,994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88,265,025 股变更为 183,146,031 股。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
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 年 12 月 26 日,因聚利科技未完成 2022 年度承诺净利润,本次交易的
业绩承诺方中桂杰、孙福成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924,093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83,146,031 股变
更为 181,221,938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交易中的 4 名业绩承诺方:桂杰、孙福成、吴亚光、曹莉。
(二)本次交易中新增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全部发行对象承诺,自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华铭智能股份;如果发行对象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持有标的资产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则自获得华铭智能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华铭智能股份。
2、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业绩补偿的可实现性,发行对象中业绩承诺方中的韩智、桂杰、孙福成、吴亚光、张永全、曹莉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转让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华铭智能股份:
(1)持股期满 12 个月后且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确认 2019 年度聚利科技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业绩补偿协
议》中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或者虽未实现承诺净利润但业绩承诺方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则业绩承诺方可解锁股份数量为其于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华铭智能股份的 35%;
(2)持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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