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合伙人108人,注册会计师50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9人。
2023年度,上会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1亿元。
2023年度,上会事务所共为68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0.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审计委员会已前置审议通过该事项。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上会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终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上会事务所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2024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的议案》,确定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评价要素、评分标准等选聘标准,并提议公司启动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上会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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