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鹏,1971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1 年 7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青岛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会计;1997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青岛益佳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会计;2002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青岛益佳海明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青岛保税区汇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青岛新汇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
兼任青岛黄海学院教师;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青岛拥湾资产管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隆程发展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22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海南徳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运营总监;2024 年 7 月至今任青岛克丽奥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 每次召开会议之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必要时主 动要求公司提供补充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沟通,获取做出决 议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并在会上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出席会议
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
独立董事 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数 出席会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陈 鹏 4 1 3 0 0 3
以上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 事项均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经过客观 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充分 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重要抓手,及时获取公 司重大信息以及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积 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履行前置审议程 序,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2024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均能亲自出席会议,忠实履 行职责,没有委托他人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 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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