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投资者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机构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公司的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机构投资者的接待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本办法规定统一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 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第四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机构投资者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五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保密原则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非公开的重大信息。
(四)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高效低耗原则
公司接待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的成本;接待人员需用语规范。
(六)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将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来访接待责任人素质要求
第六条 公司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事务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为公司董事长,直接责任人是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做好接待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接待事务具体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董事长可以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接待工作。除本办法确认的人员或合法授权的人员外,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得参与接待工作。公司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业务往来过程中,应婉言谢绝对方有关公司业绩、签订重大合同等提问的回答。
第七条 公司从事接待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熟悉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状况,对公司有全面了解;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
(三)熟悉证券市场;
(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四章 来访接待工作流程
第八条 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详见附件1),待公司同意后,将对来访人员进行接待预约登记(详见附件2)。董事会办公室在接待前请对方提供来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的提纲,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交于相关部门准备材料,并协调组织接待工作。
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由董事会办公室共同完成。来访者均须签署承诺书(详见附件3)。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确认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身份(查询证券业协会公开资料、验证身份证明),保存承诺书等相关文件。公司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信息。
第十条 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对接受或邀请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推广等活动予以详细记载,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签字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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