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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22:25:11 股吧网页版
全志科技: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3-003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33,285,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8,321,27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89,985,52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823,270,60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633,285,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4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5年4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

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4月30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5,324,053 18.21% 34,597,216 149,921,269 18.2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17,96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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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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