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补选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公司补选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2、公司补选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公司补选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会议一致同意提名刘冬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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