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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7 19:03:06 股吧网页版
三鑫医疗:关于与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书暨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8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书暨对外投资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约 5 亿元人民币在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建设“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产业化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合同签署和参与土地竞拍等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
于投资建设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产业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近日,公司与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该项目相关事项进行了协商并签订了项目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项目合同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类型:政府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60121MB087500X9

法定代表人:贾彧超

地址:江西省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大道 1168 号

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项目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基本情况

1、合同主体

甲方: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2月26日

3、合同签署地点:江西省南昌县

4、项目名称:三鑫医疗高性能血液净化设备及配套耗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14.7635亩,选址位于杨巷路以南,河洲路以北,东祥路以西。具体位置及面积以甲方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用地红线图及测量技术报告及自然资源部门与乙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投资5亿元人民币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高性能血液净化医疗设备及配套耗材洁净生产厂房和相应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提升血液净化重症治疗设备及配套管路耗材、糖尿病无针注射系统及配套安瓿瓶耗材等新产品产能。

3、项目建设期限为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30个月内。

(三)工业用地取得方式及要求

1、本项目用地按《江西省“节地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标准地”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标准地”模式公开出让,出让年限为50年,出让价格以土地挂牌后的成交价格为准,挂牌起始价以南昌县工业用地土地评估价格为准。

2、乙方对项目用地进行摘牌,以公开挂牌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协助乙方以项目合同书为基础与县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乙方受让土地等不动产交易产生的所有税费,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政府部门规定按时、足额缴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然资源部门收到乙方按合同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后,甲方保证对出让的建设用地按约定时间完成征地、拆迁工作,达到“七通一平”。

(2)甲方为乙方落户园区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具体包括:协助办理相关证照、建设施工报建、通讯、供电、供水、招工,协调处理与相关部门关系等,涉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乙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问题;审核监督乙方的投资进度、施工进度及用地情况等。

(4)甲方支持乙方正常行使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企业自主权,本项目合同书另有约定除外。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且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等指标必须符合开发区规划建设和本项目合同书要求。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的进度开展建设,并提交工程每月建设进度安排表。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生产,如乙方变更投资项目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其擅自变更项目性质、改变投资项目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4)乙方享有企业经营自主权,须做到安全生产、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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