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河药辅”)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属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 2024 年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的评价原则,在确保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独立评价,内部涵盖了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生产管理、对外担保、研究与开发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根据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和议事规则,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公司管理层,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各专门委员会制定相应工作规则,按照工作规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专业事项须经专门委员会通过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董事会更好地发挥作用。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财务、高管履职情况和子公司业务进行检查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相关规范运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各级管理部门,并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监控、管理。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有序开展,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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