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8 19:48:06 股吧网页版
创业慧康: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5-076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情况

2025 年 11 月 12 日,杭州更好智投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杭州更好”或“更好智投”)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葛航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葛航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杭州更好转让公司 96,525,096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23%),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18 元(“协议转让”),不低于公司
前一交易日(2025 年 11 月 7 日)股票收盘价的 80%;同日,杭州更好与葛航先
生签署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葛航将持有的公司 155,780,28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6%,含协议转让对应的 96,525,096 股股份)股份表决权全权委托给杭州更好行使。上述协议签署后,
杭州更好与葛航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2025 年 11 月 14 日,杭州更好与锦福源
(海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锦福源长弓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锦福源”)签署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约定锦福源将其持有的公司 40,000,000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杭州更好行使。上述协议签署后,杭州更好与锦福源形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葛航、锦福源分别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杭州更好行使,合称“表决权委托”。
前述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杭州更好已拥有公司 12.64%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更好将与公司商议择机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此外,杭州更好拟向公司提名四名非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人选(“董事会改选”)。无论公司是否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若杭州更好提名的上述董事全部当选且占公司董事会席位的半数以上,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杭州更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025 年 11 月 20 日,杭州更好与公司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吕峥,现
任董事、总经理陈中阳,及公司股东葛航签署了《关于保持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稳定的合作协议》。张吕峥、陈中阳出具了《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同期,公司收到了杭州更好出具的告知函,杭州更好已向葛航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了首笔协议转让价款 15,787.76574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
委托暨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及 2025 年 11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二、进展情况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了葛航先生及杭州更好出具的告知函,具体
内容如下:

(一)协议转让首笔转让价款已向对应债权人释放

基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葛航与杭州更好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杭州更好
按照约定已向葛航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 15,787.76574 万元,首笔转让价款对应的债权人已协助办理完毕 4,000 万股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和解除冻结手续,首笔转让价款已向对应的债权人释放。

(二)持股 5%以上股东葛航将部分股份质押至杭州更好

根据双方的协商,葛航将其持有的公司 27,034,135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1.75%)质押给杭州更好,双方已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
续。

三、风险提示

1、上述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仍在进行中,协议转让、董事会改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后续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