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88 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569,322,9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3514%,其中,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中小股东”)共 1,484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62,991,2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220%。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实际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 506,379,7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332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81 人,持有的股份数为 62,943,2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189%。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顾海涛、杨海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1,469,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47%;
反对 21,889,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49%;弃权25,963,3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37,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18%;反对 21,889,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7508%;弃权 25,963,3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17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0,409,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086%;
反对 48,79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02%;弃权12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78,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495%;反对 48,79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7.4589%;弃权 12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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