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履行职责应当符合
公司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 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岗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董事 会将解除其职务,并立即聘任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经理。
第七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八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 财务总监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
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财务总监
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公司
另行专门制定的制度确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
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
(八) 《公司章程》、本细则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做出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
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研究讨论、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履行总经理
职责及研讨公司日常各项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检查、调度、督促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保证生产经营目标顺利完成的工作会议。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并主持,必要时可由总经理指
定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并可邀请其他适当人员列席。
第十六条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应指定一位副总经理代其主持会议。
第十七条 会议一般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采取电话会议等其他形式召开。
实际参会人数达到应出席人数的二分之一时,总经理办公会议方可召开。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次应确定重点议题或专题,同时兼顾全面工作,互通信息,避免形式。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所议事项经过充分讨论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作记录,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办公室秘书或指定人员担任记录。总经理办公会议主持人和记录员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重大事项权限和报告制度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运用资金、资产和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等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另行专门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执行。总经理因其超过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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