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相应废止;
(二)在董事会人数不变的情况下,调整董事会人员结构,设立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次修订具体条款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
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修订、制
定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需要提交股 备注
东大会审议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是 修订
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修订
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修订
4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是 修订
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修订
6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否 修订
7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否 修订
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修订
9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修订
1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修订
1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修订
12 《总经理工作细则》 否 修订
1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否 修订
14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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