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
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燕
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中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2025 年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将不再适用,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鉴于此,现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以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补充《公司章程》条款。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将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更名为《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管理办法》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并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子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号
4.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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