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02:24:13 股吧网页版
先导智能: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事项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持续推进与全球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

(二)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币种:仅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对手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资金来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市场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二) 流动性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其次,因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金融衍生产品,存在需临时用自有资金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交易规模。

(三) 操作风险

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
其职责、实施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

(四) 履约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为防范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五) 法律风险

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