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
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充分反映公司价值。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
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与一致。同时,运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构建稳定且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成公司整体利益与股东财富协同共进增长的目标。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系统性原则。市值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影响上市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且复杂,公司应当秉持系统思维,遵循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
系以系统化方式,全方位优化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关键要素,持续开展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二)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科学性原则。市值管理有其客观规律,公司应当依其规律科学管理,明确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方式与方法、预警监控机制及禁止事项,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市值管理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工作,根据资本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发展表现等情况,适时采用合规有效的市值管理方式,使得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五)公平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经营管理层主要负责,董事会秘
书组织执行。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积极配合,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一)做好公司市值管理总体策划。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反
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主动及时研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具体举措,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监督市值管理具体落实情况。董事会应当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和具体措施。
(四)建立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高管薪酬水平。董事会在构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七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
包括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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