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先导智能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关于核准无锡先导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9 号)核准,本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已收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000,000,000.00 元。该次募集资金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9,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总额 1,731,367.34 元,保荐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为605,094.34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873,727.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19]38412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11,856,823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2.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94.05 元。该次募集资金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总额 3,077,356.10 元,保荐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为 738,016.05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7,660,654.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10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21]33267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年产 2,000 台电容器、光伏组件、锂电池自动化专 95,380.83 48,080.87
用设备项目
2 先导研究院建设项目 14,710.37 13,620.71
3 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9,377.21 8,298.42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49,46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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