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5-072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6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是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实现高质量发展。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此外,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择机推出激励方案,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升公司人才梯队建设水平,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责,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召开股东会审议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尚未生效。针对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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