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汉邦高科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特别提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因诉讼被司法冻结 316.41 万元,占
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0.6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因诉讼被司法冻结 255.89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0.50%。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9,221,41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7,484,178.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267,415.33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9,216,762.67 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
22400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09,216,762.67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 509,721,915.33
减: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金额 373,407,685.88
减:银行手续费 81.37
加:利息收入 1,323,915.7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7,638,063.84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 50.52 万元系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
变更、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活期存款的方式集中存放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
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履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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