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高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汉邦高科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情况
(一)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旭、韩晓坤
(三)培训时间:2025 年 4 月 15 日
(四)培训地点:汉邦高科会议室和线上会议
(五)培训人员:李旭
(六)培训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和证券部、财务部等主要人员
(七)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围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文件及案例进行解读,对上市公司董监高行为规范、信息披露规则、内幕信息管理及相关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增强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 旭 韩晓坤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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