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汉邦高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旭 联系电话:13501172816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晓坤 联系电话:1531187982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旭、韩晓坤、黄沁玙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4 月 14 日至 4 月 2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治理制度;查阅检查期内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文件;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核查关于董监高变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动的资料及相关公告;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核查独立性、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是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 是
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 是
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是【注】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调查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审计划、内审报告;查阅公司对外投资相关管理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不适用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是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是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是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不适用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不适用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不适用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是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是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的资料;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核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访谈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与公司披露的情况进行对比。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是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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