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3 月 31 日,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云科
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西藏浩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宁波清科嘉豪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宁波清科嘉豪和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
企业”)的出资份额人民币 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根据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企业的期限自本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满八年之日止,根据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有限合伙的期限可延长一年”,结合基金的实际经营需要,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清科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清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延长合伙企业期限一年,延长后基金到期日为 2026 年12 月 5 日,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本次合伙期限延长后,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浩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的出资份额保持不变。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的事项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宁波清科嘉豪和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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