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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8 19:10:18 股吧网页版
全信股份: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证券种类、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期限、票面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担保事项、转股期限、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
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管、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

3、签署、修改、补充、批准、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聘请中介机构协议,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5、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7、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对再融资
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的最新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可转换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 2 项、第 5 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其余事项之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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