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9:55:14 股吧网页版
全信股份: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前身为 1985 年成立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
钩改制,2013 年 11 月 4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截至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8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8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7 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 52,937.5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6,009.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5,518.61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95 家,审计收费总额 9,271.16 万
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73 家。

截至 2024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445.10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涉
及 6 人)、监督管理措施 9 次(涉及 19 人)、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涉
及 13 人)和纪律处分 1 次(涉及 2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经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吴景亚,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注册会计师:朱云雷,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先锋,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复核过 8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景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夏先锋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云雷近三年因同一项目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一次及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一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