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全信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73 号”《关于核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21,319,12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9,999,991.2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金额为人民币 313,999,991.2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8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8 月,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线缆及轨道交通用数据线缆生产项目”和“FC 光纤总线系列产品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为: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随着公司不断进行生产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改造,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对“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线缆及轨道交通用数据线缆生产项目”和“FC 光纤总线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进行统筹优化,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且,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审慎,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有所放缓,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航空航天用高性能线缆及轨道交通用数据线缆生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将“FC 光纤总线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四、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 截至公告披
金额 露日余额
FC 光纤总线系 交通银行股份
列产品生产项目 有限公司江苏 320006647013001475383 2,563.06 1287.19
省分行
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为 FC 光纤总线系列产品生产项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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