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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9:55:12 股吧网页版
全信股份: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441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441 号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
证工作。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景亚

中国·南京

2025 年 4 月 24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云雷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73号文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19,120股,每股发行价格15.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99,991.2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6,000,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313,999,991.2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20日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83号验资报告。

2、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专户余额 305.75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理财产品赎回及利息

归还募资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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