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帮助有购房需求的员工减轻购房负担,为部 分优秀的骨干员工提供首次购房借款的经济支持,缓解员工首次购房时的经济困 难,同时,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北京康 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购房 提供无息借款。为规范员工购房借款的申请及审批程序,并确保不损害公司中小 投资者利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员工。
第三条 职责说明
部门 职 责
借款员工 借款的申请及资料准备,保证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董事长;
业务部门 1)判断员工是否为骨干员工以及借款的必要性;
2)审核员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判断员工是否为骨干员工以及员工资质是否符合公司制度规定;
人力资源部 2)审核申请资料的完备性;
3)本制度的归口管理和日常执行部门。
1)根据借款资金池预算判断是否放款及审核相应还款计划,并给
财务部 出相应借款额度和借款期限的建议;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放款落实;
3)按照员工还款计划催收回款。
行政企划部 审核《借款合同》保证合法性和有效性。
董事长 员工借款申请、额度、借款期限的最终审批。
第四条 申请条件
如需申请公司购房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1 申请人必须是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4.2 申请人必须在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连续服务三年以上(含三年),服
务年限的计算为自入职之日起至申请借款日;
4.3 申请人级别需在 T5 及以上,为核心技术人员、高层次骨干员工,且不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4 申请人在前两个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A”及以上,且无重大过失及处
罚记录;
4.5 申请人购买房屋确实存在资金困难;
4.6 借款用于申请人在工作所在地购买首套商品房自住,若申请人及其配偶
已有或曾有房屋产权登记的,包括但不限于现工作所在地房屋、自建房、原有房 屋已出售等情况,均不视为初次购房;
4.7 申请人配偶双方同时在公司任职的,只有一方享有申请资格;若员工与
除配偶以外的人员共同合购首套住房的,不享有申请资格;
4.8 无不良个人征信记录、未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
4.9 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最多申请一次借款。
第五条 服务期限要求
借款人需自正式放款之日起连续为公司服务 5 年以上,若服务期内劳动合同
期满,则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结束。
第六条 第六条借款额度及期限
6.1 购房借款资金池
公司购房借款资金池总额为 500 万元,员工购房借款的放款需在此资金池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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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内操作,超出预算的申请需待员工借款归还后方可再次借款。
6.2 借款额度及期限
每名员工借款总额不得超过 50 万元,申请人实际可借款金额由公司参考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绩效表现、职务层级、偿还能力等情况以及申请人数、借款资金总额度等情况确定,借款期限统一为 5 年,分期还款。
6.3 个人所得税
员工取得无息借款,如税务局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承担,公司代扣代缴。
第七条 借款流程
7.1 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如需申请购房借款,员工需填写《员工购房借款申请表》,并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无房证明:若申请人单身,需提供本人无房证明及父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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