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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19:12:10 股吧网页版
双杰电气: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7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袁学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袁学恩先生出具的《股东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袁学恩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学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799,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其中,袁学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799,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其一致行动人周宜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配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4,799,059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11%;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六)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袁学恩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限售、锁定期和股份减持
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会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三)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此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四)自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学恩先生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袁学恩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袁学恩先生出具的《股东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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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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