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9 20:48:10 股吧网页版
双杰电气: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弘钱江七十七期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弘钱江七十七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减持本公司股份(窗口期不减持),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7,986,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弘钱江七十七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股东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弘钱江七十七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弘
钱江七十七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7,986,25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权变动事项,该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弘钱江七十七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份时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弘钱江七十七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若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弘钱江七十七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7,986,250股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1%),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降低至4.01%,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弘钱江七十七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浙江君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弘钱江七十七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股东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