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3 20:41:15 股吧网页版
润泽科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REIT扩募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

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 REIT 扩募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润泽发展”)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础设施基金”或 “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
REIT”,基金代码:180901)并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
“深交所”)上市。

根据《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支持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润泽发展的经营发展,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 REIT 扩募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开展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 REIT 扩募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润泽发展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国际信息云聚核港(ICFZ)项目 A-7 数据中心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A-8 数据中心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以下合称“基础设施项目”)作为基础设施基金的底层资产,开展南方润泽科技数
据中心 REIT 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发行工作(简称“扩募项目”或“本项目”或“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扩募项目方案

(一)拟入池的基础设施项目

公司及润泽发展拟以 A-7 数据中心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A-8 数据中心及相
关附属设施设备作为基础设施基金的底层资产,开展扩募项目申报发行工作。基础设施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梨园路 2 号,其中:(1)A-7 数据中心投产机柜数量超 5,800 个,上架率近 90%,机柜总功率超 39MW;(2)A-8数据中心投产机柜数量超 5,900 个,上架率近 90%,机柜总功率超 39MW。

(二)交易主要流程

1、基础设施基金完成扩募

公司及润泽发展作为原始权益人拟以 A-7 数据中心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A-8 数据中心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作为基础设施基金的底层资产,开展扩募项目申报发行工作。待本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申报推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准予基础设施基金变更注册、深交所审核通过基础设施基金产品变更申请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申请、基础设施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后,由基金管理人会同财务顾问依法按约定发售扩募份额,并向深交所申请办理扩募份额上市事宜。公司及润泽发展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的战略配售。

2、设立第 2 期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公司及润泽发展作为原始权益人,由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南方资本”)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发行并设立南方资本-润泽科技数据中心 2
期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第 2 期专项计划”,具体名称以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名称为准)。基础设施基金将全额认购第 2 期专项计划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份额。

3、转让 SPV 公司及项目公司股权

润泽发展拟将其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以适当的方式剥离至两个专门持有基础设施项目的项目公司(以下统称“项目公司”),公司或润泽发展持有对应项目公司 100%股权。

公司及/或润泽发展拟设立两个特殊目的公司(简称“SPV 公司”),并将
其相应持有的 SPV 公司 100%股权转让予第 2 期专项计划(以下合称“SPV 公司
股权转让”)。公司或润泽发展拟与相应的 SPV 公司分别签署《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届时持有的对应项目公司 1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