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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23:17:16 股吧网页版
润泽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1、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超过人民币 75.00 元/股(含)。

3、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00 元/股条件下,本次回购股份约为 6,666,667 股至 13,333,333 股,约占公司
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0.39%至 0.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5、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已于同日在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
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履行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内或将按照重大资产重组时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相关协议要求,向公司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因此存在减持股份的可能性。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亦未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如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方案未获内部审批程序或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需要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简称“《9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9
号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9 号指引》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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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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