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元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润泽科技”或“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润泽科技《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真审阅了润泽科技《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润泽科技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赵 青 汪涛 丁江波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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