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
测试报告之专项审核报告
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1309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审 核 报 告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230Z1309 号
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泽发展”)管理层编
制的《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告》。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润泽发展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润泽发展与交易对方(韩秀兰、王昊、陈中华、
杨振光和薛梅)签署的《关于北京慧运维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简称“《股
权收购协议》”)编制《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润泽发展管理层编制的《润泽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告》独立地提出审核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
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润泽发展关于《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告》已
按照相关协议编制,如实反映了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
测试结论。
(此页无正文,为容诚专字[2025]230Z1309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黄亚琼
中国注册会计师:
荆伟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武丽
2025 年 4 月 22 日
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期届满
减值测试报告
按照《关于北京慧运维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简称“《股权收购协议》”)的有关约定,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泽发展”或“本公司”)编制了本报告。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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