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0 18:27:09 股吧网页版
润泽科技: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周超男女士(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周超男女士。

(二)提议时间:2025 年 4 月 10 日。

(三)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周超男女士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
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 5 亿元至 10 亿元,具体以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周超男女士出具的《关于提议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