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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5 20:48:07 股吧网页版
鹏辉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12 月 31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深化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综合竞争实力,同时打造公司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增强境外融资能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中国香港法律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中国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将在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国香港法律及中国香港上市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备案、审核或批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上市地点(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以普通股形式)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H 股)(以普通股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及上市时间(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将在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及其他情况决定。

4、发行方式(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指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惯例和市场情况,国际配售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2)依据美国 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以离岸交易方式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和/或(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以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决定。

5、发行规模(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及其他监管规定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最低流通比例等规定或要求(或豁免)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公司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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