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
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广州鹏辉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为满足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和《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时间、注册资本(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上市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结果进行的注册资本变更)、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及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等事宜(如涉及)。该等调整和修改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构的规定。若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
程》及/或其附件《议事规则》的,拟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及/或其附件《议事规则(草案)》中(如适用)。
《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公司现行章程及相应议事规则即同时自动失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相应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现行《公司章程》与本次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的修订对照表详如下:
序号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本章程。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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