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
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 1 日起
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 9 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
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1 名、
注册会计师 34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2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1 月 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以现
场结合视频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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