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6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下午在公司 6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举行,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参与表决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国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九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职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45.57 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1,991,11 万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鹏辉能源(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6,625.87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因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后续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 100%,审议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