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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30 18:47:12 股吧网页版
清水源:关于参股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6-001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的安徽省蚌埠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蚌埠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4)皖 03 破
申 74 号〕、《决定书》〔(2024)皖 03 破 6 号〕,公司获悉蚌埠中院受理公司参
股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旭环境”)破产清算一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股公司被法院受
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关于参股公司中旭环境破产重整 事项及进展情况如下:

一、参股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

(一)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 8 日,蚌埠中院根据债权人钱士方的申请,裁定受理中旭环境破产
清算一案,并于 8 月 9 日指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担任中旭环境管理人。2024 年 11
月 5 日,蚌埠中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对中旭环境等十二家公司(十二家公司 主要为中旭环境下属子公司及部分参股或关联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中旭 环境等十二家公司的部分债权人不服蚌埠中院作出的合并破产裁定,向安徽省高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提起复议。省高院依法组织数次听证会,通过对
本案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所依据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审理,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制发
〔(2025)皖破终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维持蚌埠中院〔(2024)皖 03 破 6 号〕
《民事裁定书》,即对中旭环境等十二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2025 年 9 月 15 日,中旭环境等十二家公司以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蚌埠中院申请将中旭环境等十
二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转入合并重整程序。2025 年 9 月 23 日,蚌埠中院制发

〔(2024)皖 03 破 6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自 2025 年 9 月 23 日起对中旭
环境等十二家公司进行重整。

经中旭环境等十二家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管理人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
开发布《招募投资人公告》,招募期内,共有中新融创(上海)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中红方略建设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蚌埠城投建工有限公司三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管理人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中旭环境等十二家公司债权人代表共同组成重整投资人遴选工作组,对上述三家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比选,最终在蚌埠中院督查室的监督下,遴选工作组综合考量三家意向投资人资金实力、重整方案可行性及社会影响,确认蚌埠城投建工有限公司为中选投资人。管理人与重整
投资人已于 2025 年 9 月 14 日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根据《破产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结合《重整投资协议》,制作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经中旭环境等十二家公司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二)财务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中旭环境等十二家公司经审计调整后的资产总额为976,853,284.80 元,负债总额为 1,912,854,853.83 元,净资产总额为-936,001,569.04元,资产负债率为 195.82%。

(三)《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1、本重整计划保留中旭环境、远宏装饰法人主体资格,由重整投资人或重整投资人指定的第三方取得中旭环境 100%股权、远宏装饰 100%股权,并继续通过中旭环境、远宏装饰开展经营,除中旭环境、远宏装饰之外的十家公司以及中旭环境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远宏装饰的子公司,均依法予以注销或根据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2、重整投资人投入重整资金 2000 万元,并以 2000 万元为限,专门用于偿还中
旭环境等十二家公司职工债权、税款债权两类优先债权,职工债权足额清偿完毕如仍有剩余的,清偿税款债权。不论职工债权能否足额清偿完毕,重整投资人仅以 2000万元为限,对中旭环境等十二家公司承担重整投资责任,重整投资人不承担任何与中旭环境等十二家公司(含该十二家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相关
的债务清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等。

3、自营型项目,按照各项目最终取得的工程款(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款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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