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宪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宪胜,作为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宪胜,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担任安阳钢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以及安钢集团审计与法律事务部部长、财务部总监、安钢集团一级首席专家等职务,现任普莱柯(603566)、
双汇发展(000895)的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参加会议情
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6 3 3 0 0 否 4
在审议提交董事会会议的议案时,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工作总结、审计工作计划、定期报告编制、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18 项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议通过了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等议案;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发展规划的议案。
上述所有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监察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交流,建议监察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关注公司 2023 年度非标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充分有效沟通,严谨科学地完成对以往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本人督促公司加强监察审计部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同时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就财务报告编制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应对、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展开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投资者交流活动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202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