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
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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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 410A011916 号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
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 410A020979 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
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消除上期非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上期非标事项的具体内容
清水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由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致同审字
(2024)第 410A015892 号)审计报告。保留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
清水源公司收到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2023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刑
事判决书》([2022]豫 96 刑初 3 号),判决书判决宋颖标犯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钟盛犯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宋颖标、钟盛系清水源公司 2016 年收购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宋颖标、钟盛不服一审判决,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判决书表明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很可能存在前期差错,由于尚未终审判决,清水源公司未对前期差错进行更正,我们亦未取得相关资料,无法确定合并时取得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形成的商誉、合并后各期间资产摊销或折旧、商誉减值金额以及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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