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0 16:39:11 股吧网页版
广生堂: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1


股票简称:广生堂 股票代码:300436
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六年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2 月 6 日签发的《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12 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生堂”、“公司”、“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保荐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名称释义具有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二、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涉及修改或补充的内容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募投项目“中药传统名方产业化项目”生产许可证尚在办理中,项目拟生产六味地黄丸、乌鸡白凤丸、牛黄清心丸等产品,相关产品适应症与公司现有产品存在较大差异。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相关审批的条件、程序、进展和预计审批通过时间。(2)是否存在障碍及对募投项目的影响。(3)发行人是否曾发生药品安全事件,有关发行人药品安全的媒体报道、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因药品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4)结合公司现有产品情况,说明募投项目与现有产品在生产技术、适应症、客户群体等方面的联系,产品生产和销售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是否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5)请结合同行业个别可比项目内部收益率异常偏高、批文出售方此前相关产品销售额较低或处于停产状态等情况,进一步说明效益测算的谨慎合理性。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一)相关审批的条件、程序、进展和预计审批通过时间

中药传统名方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广生堂负责实施,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建设内容为建设中药丸剂生产线和购买中药传统名方药品批文。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建设中药丸剂生产线和购买中药名方批文的具体进展如下:

1、生产线建设及相关资质办理情况

漳州广生堂目前的生产建设以及相关资质办理情况如下:

(1)厂房与生产线建设

漳州广生堂已签署厂房租赁协议,将在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已建成的标准化厂房内新建中药丸剂生产线。该项目已完成属地发改委备案(闽发改备[2025]E150048 号),已取得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漳高环评审[2025]表 21 号),该项目已取得现阶段募投项目开展所需的相关资质、认证、许可及备案。

(2)药品生产许可证 A 证办理情况

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从事药品生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以下称生产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以下称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符合《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规定的条件;(二)有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三)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四)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必要的仪器设备;(五)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漳州广生堂应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A 证)》以实现自行生产。

中药丸剂生产线建设竣工后,漳州广生堂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