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025 年 5 月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接受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生堂”、“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广生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机构负责本次发行项目组成员情况...... 3
三、本次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4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9
六、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9
七、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1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 ...... 13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4
一、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14
二、对本次证券发行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规定
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14
三、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合规性 ...... 15
四、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19
五、本次发行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
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7
六、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28
附件一...... 3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负责本次发行项目组成员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张永言先生:保荐代表人。拥有十年以上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辅导多家企业改制与上市。曾主导或参与了长海股份(300196.SZ)IPO 项目、星球石墨(688633.SH)IPO 项目、通化东宝(600867.SH)非公开发行项目、华康医疗(301235.SZ)可转债项目、凤凰集团可交债项目、苏奥传感(300507.SZ)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汇鸿集团(600981.SH)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宋时凤女士: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拥有十年以上投行从业工作经验,辅导多家企业改制与上市。曾主导或参与了哈森股份 IPO 等项目,对公司改制、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业务有丰富的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后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项目协办人:潘磊
潘磊先生,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10 年审计、投行类工作经验,先后参与帝科股份创业板 IPO、力芯微科创板 IPO、江苏翔腾主板 IPO、华康医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等项目。
其他项目组成员:王永翔、洪逸、余鹏凌。
上述项目组成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无监管机构处罚记录。
三、本次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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