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5 年 4 月 18 日,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
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公司研发楼(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 路 228 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章有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截止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80,335,350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享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权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有 172 人,代表股份 157,538,8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210%。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148,902,7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504%;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62 人,代表股份 8,636,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0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65 人,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893,9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3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2 人,代表股份 8,636,104股,占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0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383,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3%;反对 1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弃权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38,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08%;反对 1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2%;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383,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3%;反对 1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8%;弃权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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