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远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远盛”)于 2024 年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由杭州远盛负责部分冷箱安装工作,2024 年公司与杭州远盛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5,104,385.64 元。
杭州远盛的法定代表人章有江系公司实控人、董事长章有春及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章有虎之堂兄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三)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视为公司关联方,故杭州远盛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公司与杭州远盛签订的劳务合同构成关联交易,需由董事会进行确认。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杭州远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05-0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DHKFXA87
法定代表人:章有江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上林南路 22-4 号 2 层 229 室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提高公司产品安装效率,提升服务以及安装品质,缩短产品安装周期,满足各类合同交付时点的需求。杭州远盛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价格根据市场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杭州远盛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冷箱安装劳务合同,约定由杭州远盛负责公司生产车间和项目现场冷箱安装的劳务工作。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杭州远盛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接公司冷箱安装的资质和能力,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价格由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公司与杭州远盛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5,104,385.64 元,2025 年至披露日
公司与杭州远盛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3,054,271.79 元。
七、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公司与杭州远盛签订的劳务合同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利益转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4 年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杭州远盛之间签订的劳务合同是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整体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该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且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没有代表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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